广东省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遵循“以诚立信,以信兴企”8字行为规范,恪守诚信原则,不断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和营造社会诚信的市场环境不懈努力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创建于1991年,集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目前公司注册资金4490万美元,资产总额达30亿元,拥有一支8000多人的优秀员工队伍。公司现已具备年产300万辆整车、300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并建立起由全国各地400多家协作厂组成的摩托车零部件配套生产体系、9000多家销售商组成的销售网络和3000多家维修服务网点,成为中国最具规模的摩托车生产工厂之一。自2003年以来,公司在中国摩托车行业中年产销量、综合经济效益、上缴国家税金连续4年均排名第一位。
完善企业诚信准则
公司创建之初就制定了“以诚立信,以信兴企”的8字行为规范,要求所有职员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始终把“诚信守约”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并在公司范围内持续、全面地开展诚信理念的宣传、教育活动。不管是对客户还是对用户,公司一贯坚持“有承必诺、无承不诺”的原则,把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规范企业诚信行为
公司规范企业诚信行为首先从规范员工行为做起。“重商品更重人品,人品是商品的基础,商品是人品的体现”,这是公司著名的“两品论”。公司非常注重产品质量的承诺和用户服务质量的承诺,将产品质量的承诺演化到员工对每一个零部件的“精雕细琢”中。
公司员工对企业讲“诚”,企业也对员工讲“信”。13年来,公司严格履行对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每月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免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公司信守服务质量承诺,设有28家服务中心、3800家服务网点,向顾客郑重承诺:一年内行程12500公里“三包”服务(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三包期”);3个月内行程1000公里免费保养;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设立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电子咨询邮件24小时内回复等等。
公司与国内外客户签订的合同全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公司遵守诚信原则,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经双方协商解除之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勇担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自成立以来,至目前为止,累计上缴国家税金逾50亿元人民币。据统计,整个集团延伸至全国各地的配套、销售、服务体系十分庞大,公司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达10多万个。另外,公司10多年来提供的各种赞助以及扶贫、赈灾、助学等捐款更是不胜枚举,累计捐款达数千万元。作为合资企业、民族工业的一分子,大长江集团为回报社会尽了一份应有的责任。
诚信经营受益匪浅
守合同、重信用、讲诚信,不仅使公司在社会各界享有极高的信誉、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也为企业扩大了市场份额,增强了竞争实力。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信誉好,“豪爵”摩托车不仅在国内成为畅销品牌,而且成功返销日本并出口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2年,公司荣获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颁发的“2001年度国际结算信得过企业”;2003年,公司荣获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AAA级质量信用企业”;2004年,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5年,公司被评为“广东省大型企业竞争力50强”;2001年、2004年连续两届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比的“中国名牌产品”;2006年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006年8月,公司被海关总署评为全国摩托车行业里的惟一一家进出口“红名单”企业,并于同年9月与江门海关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被江门海关列为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的榜样。
各种荣誉的获得,极大地提升了“豪爵”品牌的公众知晓度和美誉度,使“豪爵”品牌成为家喻户晓的公众知名品牌。
“豪爵”品牌在2006年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品牌价值达68.51亿元人民币,总排名居第75位,行业排名居第1位。同年,“豪爵”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