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4日起免费发放明年机动车通行证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4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2013年机动车通行证将于本月24日起免费发放。哪些车符合申请领证条件,领证后可享受哪些权利?本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西宁市交警部门人员。
通行证共分3个种类
西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省城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合理调节和控制各道路的交通流量,有效地组织城市交通,改善出行环境,西宁市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制定了主城区禁行、限行的道路区域范围、机动车类型、限行时段等管理规定,并向符合条件的车辆免费发放旅游车、通勤车和临时3种通行证。
机动车虽然符合条件,但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尾气严重超标、噪声污染严重超标、车容车貌不整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都将会被取消申领通行证资格。市政、电信、邮政、供电、给水、排水、燃气等单位在道路上抢修和从事公共设施维护服务的专用车辆,将不再办理通行证。专用车辆因工作需要驶入禁行、限行路段的,可提前到辖区交警大队申请通行事宜,紧急情况下可向路面执勤交警核实车辆载运的设备、器械、工具等物件,并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后通行或按指定地点停放。
申领旅游车通行证不得超总车数50%
记者采访得知,旅游车通行证为一年一发。凡是登记信息为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公司(旅行社)及专门接待省内外游客的大、中型载客车,可申领旅游车通行证。但交警部门会根据市区交通压力和流量流向的具体情况限量发放,发放数量将控制在单位总车数的50%以内。
旅游车通行证由旅游公司(旅行社)统一申办,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内部调配使用。持旅游车通行证的车辆除不得在东大街、西大街通行之外,接送旅游团队时可在市区其余禁行、限行路段通行。在省、市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景点、餐饮、购物、住宿地点接送旅客时要即停即离,未经辖区交警大队同意占道停车的,将按违法停车查处。
凭单位介绍信方可申领通勤车通行证
凡在西宁市车管所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信息为行政、企事业单位从事接送工作人员的13座以上大、中型通勤客车,均可申领通勤车通行证。
通勤车申领通行证时,以机动车所有人登记为准,凭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车辆行驶证原件,经交警部门核实申请路线后,发放通行证。持通勤车通行证的车辆严禁在东大街、西大街通行。通勤车必须严格按照通行证中载明的通行时段、路线行驶,在通勤地点上下乘客时要即上即离,不得妨碍交通。
1吨以上货车13座以上客车可办临时证
临时通行证发放给在西宁市车管所注册地址在禁行、限行范围内的核定载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3座以上(含13座)的客车和登记住址在禁行、限行区域内的二轮摩托车。不包括公交车、旅游车、通勤车和有专用标志的校车。
申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主要对象为商品配送车、生活服务车和部分建材运输车,由市区4个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核发。持临时通行证的车辆除指定的道路外,不得在其他禁行、限行道路上通行。
通勤车、旅游车和临时通行证均不得涂改车号、路线或转借、挪用,否则视为无效证件。其中临时通行证采用按天、按周和按半月发放制度,通勤车和旅游车通行证发放时间为12月24日至28日,申领地点为西宁市交警支队(昆仑西路万家家居东侧)。(作者:龙腾飞、张蕴)
免费申领通行证电话:
西宁市交警支队:0971-6321563转802 0971-6320003转802
西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0971-8225877
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0971-8221549
西宁市交警支队三大队:0971-6146380
西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0971-55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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