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位教授向总理建议提高燃油税背后的妖精骗局 (1)
十位教授向总理建议,提高燃油税,“3-4元/升”。
十教授的建议,引来板砖无数。拍砖者,相当一部分其实并没有认真读十位教授的原话,当然,十位教授也的确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十位教授的建议,是说,零售汽油原价格保持不动,成品油价与国际接轨,然后,提升燃油税的占比。
应该说,十教授的初衷是善意的。而且,与上次证券业呼吁救市的滥竽充数的十位教授不同,这里面有汪丁丁、秦晖教授,是我认为的比较务实的学者。
但是,这份建议仍然可能被有关部门扭曲着使用,因为这份建议本身是存在严重硬伤的,十位教授被中国特色的燃油税这个妖精给骗了。
我之前评论说,中国出台的这个所谓燃油税,根本不是公众期待中的燃油税,而是一个非人非妖的东西,我当时的评论是:“我想娶媳妇,有关部门却送来一个人妖。”(这句话被好事者评为2008年地产界雷人语录之首)
后来,等到燃油税确切的消息出台,我发现,我国出台的燃油税连人妖都不如,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妖精,因此,十位教授根据妖精量身定做的建议,自然也是不靠谱的。
为什么说我国的燃油税连人妖都不如,而是一个妖精?
首先,我国的燃油税是“借壳上市”——借助消费税的壳出现。或者说,是“借尸还魂”,是一个欺骗民众的弥天骗局。
燃油税为何要“借壳上市”呢?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的一位专家是这样说的:“如果单独设一个燃油税,改革成本就很高,改革成本包括要重新搞一个方案,重新通过立法程序,还要很长的时间,这些都会构成改革的成本。既然燃油消费税里有这么一个税目,并到一起,改革费用就会大大降低。另外,如果单独的设置燃油税,税制会变得复杂。如果并到一起,就在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这样税制相对来说就简化了。我们一直强调税制改革方向就是简化税制,我觉得也符合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所以就没有必要单独设立一个燃油税。”
这种整天胡扯的专家漫天遍野都是,比野鸡都多,他们其实是挂着所谓正宗商标,拿着纳税人钱的骗子(欢迎该专家见文后去法院起诉我,别动不动找我上司打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