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欲“自立”电动车标准 (3)
一个推断
今年上半年条例或难出台
郑州市法制局法规处处长张伟杰透露,《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于2月4日完成意见征询,目前该条例正在法制局内部进行讨论,条例可能会在6月份提交给市人大。另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条例即便提交给郑州市人大,还需要讨论、征求意见、审议表决等程序,此后还要由省人大批准。
照此速度,条例能否被通过、或者年内是否能通过还是一个未知数。
如果给电动车上牌,则势必涉及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那么,上牌照会不会收取相关费用?因为即便对每辆电动自行车只收取5元的工本费,对于郑州市民来说,也将是50多万元的额外支出。
新问题也将一个个涌现,比如,给电动车上牌将由哪个部门操作?又以什么标准来界定电动车是否合格?条例意见稿中提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代为办理登记手续。”这条规定,似乎给电动车的销售单位或其行业代言人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一条出路
河南可能“自立”电动车标准
去年8月,郑州市政府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电动车的管理问题。当时,初步拟定了3年内在市区内禁行电动摩托车,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
对此,今年1月底,河南省电动车商会曾向交管部门提交过一份意见。据说意见中表达了对禁电摩的忧虑,同时也在争取承担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部分职能——即利用和经销商的关系和自身特点,承担对电动车的上牌登记,并建立销售数据库等。
本月底或下月初,郑州市公安机关将和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共赴浙江考察,以“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汪朝彦称,浙江的经验主要有:放弃使用据称已经“过时”的国家标准,制定本地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电动车的空车质量标准由40公斤上调至45公斤,最高限速由20公里/小时提高到28公里/小时;经销商和车主不得改动和拆除限速装置,否则罚款50元;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且二次买卖也必须办理过户手续等。
河南省电动车商会副会长施积兰也称,“考察回来后,我们也将建立河南本地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据称,标准不会照搬浙江方面,但空车质量和最高限速肯定会上调。
在郑州市酝酿出台对电动车上牌管理措施的当口,河南省电动车商会计划建立地方技术标准,为行业最大限度谋求利益的意图不言而喻。
然而,郑州市法制局似乎对此并不买账。新条例当中规定的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法制局法规处称即便商会建立了地方标准也不会对此条进行修改。法规处处长张伟杰认为:“如果各地都自行建立标准,全国不就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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