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超:新标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
据电动车时代网了解,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对枣庄市电动车企业进行了大检查。执法人员对无证生产、生产许可证超期未换证的生产厂家以及违规、超范围生产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经销商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对速度的需求,故意将限速装置拆除的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
据执法人员介绍,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制动性能应不大于4米,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超标电动车如果上路行驶将给行人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此事件再次引起了行业及消费者对电动车新标准的关注,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正在加紧修订中。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有何区别?与今年9月1日实行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又有何不同?会对百姓生活产生什么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
新标准较旧国标适当放宽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将在充分考虑安全性能的基础上,适当放宽重量、最高时速上限。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透露,新标准将从车速、整车质量、骑行安全等多方面对电动自行车车生产进行规范。电动车速度,将由限速20公里调整到26公里,整车质量则提高到不含电池55公斤。电池电压标准最高值可能会略高于48伏特。
早在1999年,国家就颁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一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由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实施时间已有十几年,在这期间,无论是技术还是市场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业内人士质疑其早已不符合现实。
此外,新国标的修订也有着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衔接的考虑。今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标准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或者时速在5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后,引发了不少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和生产厂家的担忧。消费者的质疑主要是电动自行车被“摩托化”后,将不得不走上机动车道,给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一旦摩托化,将不得不面对上牌等一系列问题。对于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来说,如果电动汽车被纳入机动车范畴,将不得不与实力雄厚的摩托车企业争夺市场。而且被“机动车”后,电动摩托车还必须上牌,这样一来,不少消费者会考虑放弃购买电动车,这对于全国2000余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是重大冲击。对此,马中超表示,符合新修订国标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积极与机动车新国标相衔接。
主流电动车整车质量大多符合新标准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大多数主流电动车在车重方面都能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在天桥街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记者发现,电动车分为锂电池、铅酸电池两种。锂电池电动车轻便,电池重量一般在3.5公斤左右,加上车身重量是30公斤左右。而铅酸电池电动车要重得多,仅仅铅酸电池的质量就达到15公斤之多,整个车身(含电池)重量都在50公斤左右。
记者询问多家电动车销售商,被告知“锂电池电动车都在40公斤以内,铅酸电池电动车含电池重量在50公斤左右。”在重量上,从新标准暂时透露的信息看,其规定除去电池后的电动车身重量不超过55公斤,显然主流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都符合该标准。
蓄电池是电动车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新标准中只提到电池电压标准最高值可能会略高于48伏特。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地发现,各款式电动自行车所用电池的电压绝大多数都不高于48伏特。显然新标准已经考虑到现在普遍流行的各款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容量,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蓄电池基本都能够达到标准。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车车行所用蓄电池最关键的问题不是电池电压,而是良莠不齐的质量。“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商自己并不生产蓄电池,一般有固定的合作伙伴提供蓄电池。有的不良商家不会购买厂家配置的蓄电池,而是私自购买,中间能省钱300到700元钱不等。”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电动车时速成为标准修订最大争议
据业内人士表示,电动自行车时速是制定新国标时争议最大的地方,同时也是消费者十分关心的话题。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拟将时速由20公里提为26公里。
根据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记者在黄台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调查发现,电动车出厂的时速统一为20公里。不过,这个标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电动车控制器里面有个限速器,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拔掉或者剪掉后,速度可以达到40多公里”,某品牌电动车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有业内人士表示,安装限速器是电动自行车厂商的无奈之举,一方面是为了应对国家制定的标准,另一方面迎合消费者的需要。
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伤亡事故,已使其成为非机动车事故的“主角”。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计,从2008年到2010年三年间,全省非机动车共发生造成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195起。其中,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49起,造成114人死亡、8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5.3万元。
“时速由20公里提高到26公里,是考虑到了市民出行的基本需要,同时也照顾到市民的安全。”业内人士表示。为了防止生产厂商在电动自行车检验合格后,随意改变时速,在新标准中提到禁止在电动自行车上装有可拔、可调的限速器。
超标电动车何去何从
从目前看,在新国标未出台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暂时不用担心。早在今年8月14日,国家标准委就已专门组织开会讨论,结果表示“电动自行车标准将修订”,目前“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山东省电动车的具体情况还未受新国标的影响,市民骑乘电动车无需挂牌和考取驾驶证。对于新国标政策的落实,相关部门可能会经过审议后出台具体细则,届时作为执行部门的交警部门将会具体执行。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机动车挂牌需要的条件是产品进入生产目录且进行公告,目前这些条件都不具备,挂牌的事情无从谈起。
不过,记者也了解到,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越来越多,而标准和监管的滞后正在导致一系列的问题。这一切迫使政府部门必须对超标电动车有所处置。在去年3月18日,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在群众的安全和利益等方面,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如何处置超标电动车,正在考量着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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