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发布 电动车将出台强制标准 (1)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中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将出台强制标准。
《意见》第四条“加强车辆安全监管中”明确指出: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中,更是对电动自行车的部门职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划分:“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包括电动两轮车与三轮车)已走过了10余年的高速增长、蓬勃发展的历程。中国电动自行车的年产量已从1998年的5.8万辆发展到目前的2200万辆以上;据估计,全国社会保有量已达到1.2亿辆,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产销大国。
然而,数年来,由于行业内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速度,一直存在分歧,甚至形成了观点截然不同的两派,导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历经10余年,一直未出台。甚至引发了“两标之争”,即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与电摩“国标”之争。
而实际情况是,新“国标”虽未出台,但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多数均已超出了现行的1999版“国标”。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旧标准早已不适应行业现状,如今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多数已超出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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