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困局凸显“末端管理”之弊
济南的三轮车,有七成是电动三轮车。目前这些车处境尴尬:虽然买卖不成问题,可是上路却很难。按规定不能申请牌照,却没有人管一管那些在市区卖电动三轮车的,在三轮车销售商那里更见不到使用限制的提醒,这在济南是不少以此为生者很实际的“陷阱”。
三轮车尤其是电动三轮车事故频发且难以处理,潜在的隐患人人皆知。可是这些车确是很多低收入者既环保又廉价的交通和谋生工具,这必然给城市管理者带来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这种车辆该不该禁止在城市里出售?如果没有前面的禁售措施却从使用者方面重罚严禁的末端管理下手,且管理起来时严时松,容易给人造成纵容违章的印象。
类似的“末端管理”还有很多,比如“黑摩的”的治理。那些非法改装机动三轮车的人大模大样地继续招揽业务,而改装后载客的三轮车上街就会被查扣。再如城区的“限塑”,现在也是有名无实,这种本来出于环保目的的措施,结果只是让商场超市卖塑料袋合法化了,虽然有《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可是对那些生产塑料袋的大小作坊,没有谁去认真治理强迫关停生产环节。再比如肉禽市场的定点屠宰问题。相关部门严查下游市场私屠乱宰,可是上游定点屠宰机构渠道不畅,在一些城区反而取消定点屠宰了,有的城区仍在坚持收费屠宰,不像其他城市一样免费屠宰,这怎么能杜绝本来就不怎么赚钱的生猪养殖户投向私屠乱宰呢?
还是回到那个尴尬的三轮车上来。济南市规定,非机动三轮车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三轮车普遍比摩托车和自行车宽得多,可是很多非机动车道为了禁停,设置了很多路障,我亲见很多路障的宽度,比如历山路非机动车道上的路障就挡住了三轮车通行。这又逼得一些三轮车重新回到了机动车道上。而且这些路障虽然反光,可是不能发光,一旦路灯有问题或者树荫遮蔽了夜晚的灯光,很容易给快速骑行的自行车造成事故隐患,出现人身伤害。上岗后的不少路障伤痕累累,我觉得不见得都是有人故意破坏的,还有一些是骑车者、三轮车驾驶员误撞出来的。
这一系列的尴尬如何解决,我认为需要决策者在全社会层面通盘考虑才好,单方面采取“末端管理”的严厉措施,并不见得就能取得多好的效果。就像马路边禁停,停车场开放等“拓宽出口”措施必须先上,否则很难禁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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