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电动车应纳入轻便摩托车管理
连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有关电动车违章行驶之乱象,引起市民共鸣热议,市交管局也作出回应,他们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也深感电动车管理难度之大“难以想象”。
家住后湖的刘女士说,她家购买了一辆电动车,样式像摩托车,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具备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行车,这样的规定给人的感觉就是和普通自行车样式相同,只是有电动帮助行驶,并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是20公里内。因此,她认为该《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模棱两可,没有解决电动自行车的归属问题,对于上牌后的电动自行车,仍然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仍显不够。
刘女士说,现在街上行驶的大部分是超标电动车,《办法》中虽然给予超标电动车3年的淘汰期,现在上牌也是上的黄色临时牌照,3年后就会拒绝上路,这显然存在隐患。
“别搞得和禁摩一样。”刘女士说,早年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从来没有达到效果,一些摩托车市场也是越来越大,现在对超标电动车虽然采取了3年淘汰期的方式,但是,市民已经习惯了,商家也会继续生产超标电动车,现在都有70万辆电动车,到时候只怕更多,3年后一味取消显然不合时宜。
刘女士说,对于这些已达到“轻便摩托车”标准的车辆,应列入机动车范畴进行管理,按机动车的方式来管理,培训、考试拿驾照等等才是解决的根本。
昨日,在微博上,网友们对电动车违章现象进行了热烈讨论,95%以上的网友都认为电动车违章是很危险的。
网友“布瓜物语”说: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但经常看到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跑,偶尔还上人行道上逆行,毫不顾忌身边走过的老人和幼童。
还有网友说,现在有些家长让小孩子站在电动车踏板上,小孩子要是腿一软,再遇到拐弯肯定被甩出去了。网友“狮子尾巴”还提到:在二环线上,有的电动车甚至和时速70公里的汽车同行,甚是危险!
对于如何治理电动车违章,网友们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多数网友认为交管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
少数网友则提出:电动车应该像摩托车一样,考驾照、上牌、违章可以罚款扣分。
外地经验:
上牌行驶、部分路段禁行
昨日,记者收集外地省市对电动车的管理,基本上对电动车的上路行驶都需要上牌,有的地方对部分路段禁止电动车上路。
今年,珠海、泉州、柳州等城市对电动车加强管理的办法就是要求电动车主按期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否则将对其进行处罚。
而沈阳规定,对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发放牌证。未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三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在台湾,人口2300万,摩托车保有量2500万辆。台湾各地不仅没有“禁 ”,更没有“限”。在任何一个停车场,都有专门的摩托车停车位,所有的摩托车停得几乎是一条直线。在任何一条马路上,摩托车自觉靠右边的车道行驶,不上人行道,不堵汽车的路,汽车则自觉地在内道排队前行。
日本东京没有限制电动自行车。日本每年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需求量是1000万辆,在东京地铁站门口,随时可以看到停着一大片电动自行车。
深圳曾想对电动车进行禁止,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上位法(法律效力大的为上位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禁止”性强制手段来治理电动车。该市人大有关人员曾就“禁电”立法问题,征求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公安部交管局的意见。因法律依据不足,全国人大内司委、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赞成全面“禁电”,认为可以划定区域、路段、时段“限电”。
市交管局:
加强管理 难度不小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电动车违章,交管部门一直都在查处,但因为电动车数量很大,违章人数相对来说比较多,又属于非机动车,不能像查处机动车违章那样依靠电子眼等科技辅助手段,只能靠人力去查处。各区交通大队民警警力有限,因此每个星期,机关民警都会上路查处电动车违章。上个星期,还有一位机关民警在查处电动车违章时受伤。关于电动车违章屡禁不止,这位负责人还谈到了另一个原因,就是对于违章电动车的处罚很轻,查到一处违章,一般只罚20元。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于电动车违章的整治力度,对于电动车违章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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