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助力车将上三道“保险”
简介:
近日,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助力车、氯碱产品生产许可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近日,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助力车、氯碱产品生产许可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公布,《意见》将从场地、人员和检验记录三方面进一步提升天津产助力车质量。
据悉,《意见》中《助力车产品生产企业场地、人员、检验许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要求,在场地方面,助力车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不小于600平方米,库房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检验室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在人员方面,《要求》规定,企业固定的电动车生产技术人员应不少于两人;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年产量万辆以下的企业,检验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年产量万辆以上的企业,检验人员不应少于4人;关键工序应悬挂作业指导书,生产人员应按作业指导书规范操作。在检验记录方面,新审证企业必须能提供30台样车的原材料检验、关键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记录;换发证企业,应能提供1年内的原材料检验、关键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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