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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车拟先登记后上路

2012-04-12 15:45:55  作者:杨 军  来源: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27  文字大小:【】【】【
简介:[提要] 昨日,沈阳市公布了刚刚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得审批和原则通过的《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 (修改草案)》,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能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时间、限制路线或者限制区域通行。
关键字:沈阳电动车

 

  买来一辆电动车,骑着就能上道的情况,未来在沈阳极有可能成为违规行为。如果路况不理想或车流量大,电动车还可能被限时限区域通行。


  摩托车也彻底不允许在沈阳三环以内行驶,违规驾驶摩托车行驶在沈阳三环以内区域,相关部门将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昨日,沈阳市公布了刚刚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得审批和原则通过的《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 (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


  限行:面临安全与便捷的博弈


  本次公布的修改草案,其中新增的一条让很多电动车主极为关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能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时间、限制路线或者限制区域通行。


  究竟怎样的道路和交通流量,将对电动车进行限行?电动车原本是最便捷的交通工具,限行后人们转乘机动车等交通工具,是否会使脆弱的交通状况更为糟糕?


  对此,沈阳市交通运输协会秘书长班义宏认为,限行更重要的是从电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角度出发,“如果是流量大的路段,电动车速度快,但跟汽车比非常脆弱,人车混行的情况下,特别容易给自身和行人造成伤害。”但是,这一设想也遭到一些电动车主的质疑,家住沈阳市民富小区的杨占峰认为,从环保角度讲电动车应得到推广,反倒是机动车应该在限制行驶之列。


  停车:车头朝向有错跟违停一样罚100元


  细心的人们会留意到路边停车泊位里,常有白色的箭头,这代表车辆的车头停泊方向。


  按照修改草案,机动车停泊时,即便整车在泊位内,但车头方向与箭头方向相反,也将被处罚,具体的处罚金额与通常的违停一样,标准为100元。


  如果泊位内并无箭头,车头则需朝向道路方向。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应当按照行驶方向停放。对此,本报调查了10余位私家车主,大家均表示支持。“这个开车的人都懂,停反了自己再开出来的时候也麻烦。 ”驾龄超过10年的市民王琳说。


  禁摩:三环内骑摩托车罚款200元


  对于摩托车,从1998年以后,沈阳已经停止为城区内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


  2009年,沈阳市公安局颁布《关于加强摩托车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禁止摩托车在三环以内的道路及沈棋路、东陵路通行,三环以内的区域不予办理摩托车牌照。本次有关三环以内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款,也被增加进了修改草案之中,并且明确提出违规上道的摩托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私改大灯当场拆还要再罚200元


  夜晚开车的司机最怕什么?相当一部分驾驶员会选择“迎面车辆突然开大灯”。


  修改草案提出,不得在机动车上擅自加装与报警器音频相同的装置,私自加装强光灯、爆闪灯、高音喇叭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一旦被交管部门发现,将被当场拆除并处以200元罚款。


  对于校车,修改草案也给出了一些“特权”,接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校车标志。除单行路以外,校车在运送学生时,可以借用公交车专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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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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