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罚款挡不住“双超”电动车 周四起展开全市专查
东方网2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剪限速线、拆踏脚板、升级电瓶……据统计,如今市面上出售的电动车90%都存在“超速、超重”的情况,因此而伤人致死的事故也在逐年递增。不过,由于顶着“非机动车”头衔,即便电动车违法也仅仅只需支付50元的罚款,因此很难挡住“双超”车的违法双轮。对此,相关部门呼吁应完善相关法律。
如今,电动自行车因其大规模超速、超载而被誉为马路“新杀手”。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70多万辆,而据相关专家透露,如今市面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有90%存在“超速、超重”,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驾驶者难以操作掌控。
去年11月11日清晨5时,松江区一路口,一名男子骑一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在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该男子被撞倒在地因伤势过重当日死亡。相关检测机构对该男子所骑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鉴定,结果发现,该车采用踏板式车身结构,后轮安装有一台电动机作为驱动装置,未配备脚蹬装置,不可实现人力驱动,车速表设置最高车速指示为70公里/小时,车结构及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及技术要求,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其实,这只是众多此类事故中的冰山一角。据交警部门统计,这几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0年一年,本市该车的交通事故就造成了200余人死亡,4万余人受伤。其中,有70%的电动自行车主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本周四起,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将以主干道、大卖场、轨交站点等为重点,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电动自行车。可是,记者在采访中也获悉,如今不少电动自信车骑车人每次违法后,面对交警开具的罚单,都支付的十分爽气。可一个转身过后,随即又骑着“双超”车继续上路。
面对这一尴尬的局面,警方坦言:就交通管理而言,目前现有法律需要完善,需要出台更详细、规范、有效的法律,“否则按照非机动车对违法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处罚,顶多就是口头说教,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