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检测站收“外检费”被指不规范 (2)
物价局:15元“外检费”被叫停
关于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在未经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收取15元“外检费”一事,江门市物价局在2008年就收到过群众的投诉,并叫停了此项收费。
该市物价局副局长吴子强对记者表示,某些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去年向新车用户收取15元“外检费”是不规范的。
随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国家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市区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向江门市物价局递交报告,要求增加摩托新车“外检”收费项目,标准是15元/辆/次。
据吴副局长介绍,物价局对此事非常审慎,经调查研究,因机动车检验有了国家标准并确有“外检”项目,就同意增加新车“外检”收费,但收费标准定为10元/辆/次,如此定价有两个因素,一是成本考虑,二是参考了兄弟城市对此项目的收费标准,他们就低不就高,并于8月1日发文规范了收费。
江门市区的新车检测费涨到了83元,这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的精神是相违背的。2004年12月初,上述两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之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摩托车每次按不超过60元的(收费)标准核定……”
对此,吴副局长解释说,他们在2004年底收到了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转发的相关文件,但有个意见“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收费标准另行下达”,市局只好等省里的通知。
然而,据记者了解,省物价局的“另行下达”一直未下,直到2009年4月30日在给珠海市《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问题的复函》里才明确“在省未统一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前……由你市制定”,也就是说,把权限下放到市里了。
而市里认为“60元的标准”不符合广东的实际情况,于是没把收费标准降到60元。据记者掌握的情况,云浮和梅州守住了60元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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