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以来第一例
开国以来第一例
三鹿事件终于在2009年1月20日对主要责任者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罪等进行了无期/死期等惩罚,当然将一个几百亿资产的三鹿集团因此而葬送,同时国家等有关部门对受伤害儿童承担起随时补偿的责任等。这也是建国以来,首次对因假冒伪劣产品给予最严厉的一次惩罚。
由此看来,我们国家已经开始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特别是关系到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所以作为从事关系国计民生的安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的产品不能再象以前报以侥幸心理,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把好每件产品质量关,不要再出现第2例,否则不仅会家散人亡,而且会成为千古罪人!这比2009对抗经济危机更为艰巨与持久!
深圳市江智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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