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关于召开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修订稿)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24日15:00至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号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
(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发行方式
(1.3)发行数量
(1.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1.5)发行价格
(1.6)发行对象
(1.7)本次发行股份的禁售期
(1.8)募集资金用途
(1.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2)审议《关于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项提案见本公司于2008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2)项提案见本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hui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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