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禁摩 :谁动了谁的奶酪? (2)
网友:禁摩后会回到从前的景象吗?
车主质疑:禁摩有违约嫌疑
据郑州市车管所统计,目前全市已通过年审的摩托车有1万余辆,禁摩政策让全市已审验的1万多辆摩托车主措手不及。家住文化路附近的许先生就是其中一位。3年内,许先生参加两次审验,先后交纳340元的费用,期限到2008年。
“开摩托车的人都是要在市区活动的,却不让在市区开,那当初还给我审验干什么?”许先生不解。
禁摩通知同样让家住帝湖附近的市民黄良文恼火。今年10月8日他的摩托车才通过审验,120元的审验费、40元的车船税,加上去年补交的交强险及全年的养路费,共计700元费用。黄先生不解的是,他去审车时,交警部门并没有告知他市区将在一个月后禁摩,不然他肯定不会再交这些费用。
“现在费用交了,摩托车却要禁行了,摩托车又不好出手。”黄先生认为,政府出台这些政策前有告知义务,对于已办理审验的车主,应将相关费用退还或给予补贴。
按照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的相关规定,摩托车到报废期限后,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还可再延长一至三年使用期,不过这几年中,摩托车每年得年检两次。
不少车主据此提出异议:有关部门既然审验车辆,就意味着承认车辆合格,允许其正常使用。发令禁行,政府有违约嫌疑。
这一说法成为此次禁摩的最大争议之一。
律师说法:禁摩令与国家相关上位法不符
此前,郑州市有关部门也曾表示,到2007年郑州市区上牌摩托车十年大限已到,大部分摩托车将不能再上路,但剩余的少部分可以延续到2010年“退休”。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表示,政府出于交通安全的决策禁摩没错,但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否则将适用于上位法。从郑州禁摩这一案例来看,郑州的禁摩令与《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的上位法不符。
有手续却不让在市区行驶的摩托车,面临报废和转让的问题,对于这些报废的摩托车,政府是否出台相应举措?这也是车主关注的重点。
郑州市交警部门规定,凭金属回收公司的回收证明到郑州市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办理完报废手续,由金属回收公司计算补偿金,车主确认补偿金及退税(费)款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补退款。
但多数摩托车主表示,这只是废铁的价格,政府既然要求全部报废,就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减少摩托车主的损失。
八成网友对禁摩持反对意见
网友对于禁摩热议不已,据有关媒体调查统计,有八成网友反对禁摩。
支持者的意见多认为摩托车安全隐患大,不利于交通,政府应该禁。持反对意见的也颇理性:政府不能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就理所当然地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即使非要牺牲他们的利益,政府应该考虑一定的补偿,摩托车主没理由为政府多变的举措付出代价。
还有一些网友旗帜鲜明地直指相关部门:今天禁止的是摩托车,明天可能是电动车,后天也许就是自行车了。一旦政府养成这样的习惯,那么以后的决策会不会更轻率?
“禁摩”的话题还有继续着,真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不仅是郑州,全国的禁摩问题都将继续是人们谈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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