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排放标准为何被拖延 (1)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4月5日批准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今年7月1日应是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之日。但就在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前夕,有关部门称7月1日提高排放标准是不现实的,希望推迟在全国执行国Ⅲ排放标准。这一消息让准备了两年的国Ⅲ标准实施计划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为何要实施国Ⅲ标准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非常迅速。据专家介绍,1996年到2005年,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从1100万辆增加到3160万辆,年均增长12%;如果考虑摩托车将近1亿辆的保有量,整个机动车保有量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目。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能源紧缺、空气污染、交通恶化等。在大城市,由于工业固定源的关闭和迁移以及城市能源供应的清洁化和多元化,过去煤烟型污染主导的状况正逐渐向机动车尾气污染主导转变。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特大城市,机动车尾气对城市大气污染的贡献日益突出。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对北京城市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贡献率分别达到64%、92%和51%。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任务日益紧迫。
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主要依靠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技术来实现。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的技术水平已经达到,现在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后处理技术三元催化转化器,使现代汽车已经减少了9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但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和油品质量直接相关,特别是受油品中硫含量的影响非常大。燃油中硫含量与排放的对应关系已经在科学界、环保界和石化界形成共识,如果硫含量不能根据排放法规的要求作相应的调整,汽车在使用阶段很难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使总体机动车污染减排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没有清洁燃油作为保障,很多先进车辆技术将无法得到应用。
改善油品质量的成本效益
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和清华大学对改善油品质量进行了成本效益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汽车排放标准按照国家现有的法规有效实施并持续加严,到2030年,累计将有110万例早逝能够得到避免;如果进一步考虑配套油品的同步实施,还能额外减少37万例早逝;这相当于避免了一个147万人口的中等城市的消失。并且,这些数据还没有包括在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哮喘等方面的收益,而在这些方面累计将有超过9000万人和3100万人分别因为排放标准和配套油品的实施而受益。
毫无疑问,油品的改善需要大量投资,但研究也表明,同步实施燃油标准在扣除高额成本后的净收益依然巨大:实施车辆排放标准在2030年的净收益将达到9000亿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同步实施配套燃油标准将另外增加3400亿人民币的净收益。也就是说在2030年,由于配套油品的实施,排放标准将取得总计1.2万亿元人民币的净收益,从而实现收益相对成本超出高达20倍。同时,改善油品质量对提高我国石化行业国际竞争力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先后于2000年和2004年颁布实施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家第一阶段标准和第二阶段标准,并于2005年颁布了国家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尾气排放标准,要求全国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但我国在制定和实施上述标准的过程中存在两个很大的缺陷,即:没有制定与排放标准配套的燃油质量标准和没有相对尾气排放标准提前或同步实施燃油质量标准的国家计划。这使我国的节能减排计划遇到了困难,为有关部门推延国Ⅲ标准的实施提供了借口。
延期排放标准工作的原因
今年6月,在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然而没过一个月,提高排放标准工作却被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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