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鑫源杯”全国总决赛比赛规则与高额奖金公布 (2)
进口组个人成绩奖金
名次 |
金额 |
第一名 |
10000现金+X2一台 |
第二名 |
10000 |
第三名 |
6000 |
第四名 |
3000 |
第五名 |
1500 |
第六名 |
500 |
公开组个人成绩奖金
名次 |
金额 |
第一名 |
10000现金+X2一台 |
第二名 |
10000 |
第三名 |
6000 |
第四名 |
3000 |
第五名 |
1500 |
第六名 |
500 |
(六)仲裁和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仲裁委员、仲裁秘书、赛事主管、各裁判长和主要裁判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各车型组个人赛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国产b组奖金仅限前三名)
(八)报名和报到
报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
(1) 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原件,上交复印件一张;
(2) 运动员本人近期照片2张;
(九)器材和经费
1.器材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竞赛器材自备。每名参赛运动员可携带多部参赛车辆,费用自理。
(2)参赛车辆必须经组委会技术检查,检查合格的车辆除发动机外壳和车架外,可更换其它零部件,如更换车辆发动机外壳、车架,必须再次接受进行技术检查。竞赛车辆发动机禁止使用涡轮增压装置,钛合金方向把、钛合金轮轴。
(3)国产竞赛车辆除车架、发动机、避震器必须为国产外,其他部件均可无限改装
(4)比赛期间燃油、润滑油由参赛车队及车手自备。
2.经费
(1)报名费:200元/组/人
(2)对驾驶X2参赛的选手给予如下优惠:免报名费、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负责、组委会补贴每车、每人800元的交通运输补贴
(3)路费及食宿费:承办单位负责各报名车队、车手比赛期间(9月17日-19日)的食宿安排,提前或超时自理。报名车手三人以上(含三名)的车队,可报领队一名,非组委会确认的车手或是其他相关人员,组委会不提供食宿服务,请自行解决。
(4)竞赛器材运输:竞赛器材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由参赛选手(单位)自行解决。承办单位负责由组委会确认的获得决赛入场卷的车手车辆运输费用(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补贴标准)
(5)保 险:主办单位统一为参赛车手购买了参赛保险。参赛运动员也可自行办理保险。
(6)其它费用:报到后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费用自理。如在规程规定的竞赛时间内,运动员因训练、比赛时受伤不能参加比赛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经仲裁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按参赛运动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