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车肇事频繁行车需守法规
关键字:电动车
核心摘要:电动车固然引起机动灵敏发展迅速,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在没有养成用良好骑行习惯的同时,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记者3日获悉,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逐年增多。其中,由电动车引发的越来越多。
电动车固然引起机动灵敏发展迅速,但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在没有养成用良好骑行习惯的同时,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记者3日获悉,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逐年增多。其中,由电动车引发的越来越多。
以长宁区法院为例,2010年,法院收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498件,2011年增至1590件;2012年更猛增到2322件,增幅达46.04%;今年1至8月,该院收案数已为1669件。
长宁法院同日披露一起案件:此案中,电动车撞电动车,一方的赔偿金额可以买“一辆小汽车”。去年9月的一天,50岁出头的王女士和陈女士各骑一辆电动车在马路上相撞。王女士左腿骨折,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还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陈女士“违反让行规定”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据透露,长宁区法院刚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判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陈女士赔偿受伤的王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项损失共计12.8万余元。
据了解,由于速度快、骑行者又大多爱“穿插行进”,电动车不规范骑行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法院方面表示,希望民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电动车等,抑或徒步出行,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种种陋习告别,让井然有序成为都市生活的一片蓝天。
电动车固然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在行车时各位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遵守行车安全,形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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