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开展节后大检查 禁售7批次不合格电动车
昨日上午,市交警部门联合工商部门对珠海市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了节后大检查,检查各商家是否有销售超标电动车和是否悬挂张贴珠海市不准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条例。检查中,被查商家无一悬挂相关条例法规,交警部门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市质监局2月6日公布的珠海市电动自行车抽检报告显示,年前市质监局在珠海市抽检的14批次电动车中,有7个批次属于不合格产品,分别是:铭庆车行销售的骏骥牌电动自行车、宝路仕车行销售的宝路仕电动自行车、威濠五金商店销售的TDH02Z型号电动车、南屏金蹄车行销售的嘉一铃电动自行车、明辉电动车行销售的TDR1004Z电动车、新信兴摩托车行销售的TDP4801Z电动车、香洲万通车行销售的乐果电动车。以上电动车的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最高时速超过了20公里,或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此外,斗门新信兴摩托车店被抽检的电动车还存在制动性能不达标等情况。
市工商部门在昨日的检查中将检查结果通报给车行销售者,告知不能再销售上述电动自行车。在前山奥娃电动车行还摆放有货运的电动三轮车销售,被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车行摆卖的电动车已明显减少,现有销售的电动车大多是轻便的锂电池电动车,类似车辆大多在国标范围内。原有的大马力铅酸电池电动车基本绝迹。一位销售商告诉记者,现在虽然店面招牌还是挂着电动车行,但因为电单车销量大受影响,原来的夏湾分店已关闭,目前店里实际以销售自行车为主。记者了解到,自“双禁”工作开展以来,已有一批电动车行业主转行。目前仍在经营的车行大多分布在前山和新香洲一带。
根据珠海市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销售商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珠海市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检查了各电动车销售门店的条规悬挂情况。昨天被检查的五家销售商无一悬挂相关条款,交警部门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此后,交警部门将定期上门复查,未按规定悬挂的商家将面临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