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外市籍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简介:
为缓解番禺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 ...
关键字:外市籍摩托车
为缓解番禺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番禺行政区域内行驶。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扣处理。
番禺交警大队将根据通告的要求进行执法。
番禺区公安分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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