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开摩托车返乡 惠州首次设置驾驶人休息点
昨日,《惠州市公安局201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今年春运,将首设长途摩托车驾驶人休息点,在春运服务值勤点,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据悉,惠州市将设置1个省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和8个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服务春运工作,民警配备冲锋枪和手枪值勤,严查酒驾等违法行为。
开长途摩托要强制休息
针对不少外来工选择自行驾驶摩托车回乡,安全隐患大,《方案》要求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在主要道路设置长途摩托车驾驶人休息点,提供休息等便民服务。如属长途出行的,应视情况强制驾驶人适当休息。
《方案》要求,对临时接送民工的长途客运包车,各级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动到用工单位摸底排查,要求包运客车就近进站检验,登记后发车;旅游包车行程超过400公里的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
7座以上客车必查
《方案》介绍,春运期间,省公安厅将在惠州市辖区设置1个省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和8个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各春运执勤服务点对途经的7座(含)以上客车实行逢车必查,严防超员客车出市。
春运执勤服务点工作要求,省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实行16小时工作制8:00-24:00(其中矮陂、马安执勤服务点为10小时8:30-18:30)。春运执勤服务点实行轮班制,每班次警力不少于6名(其中民警不少于3人),每班次要有大队领导带队执勤。每班次民警配备1支微型冲锋枪、2支手枪、2个停车示意牌、1台酒精测试仪。
据悉,所有春运执勤服务点将设置便民设施,为驾驶人、乘客提供热水和药箱;有条件的要设置驾驶人、乘客休息室。
3种情况要追责
春运期间,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凡因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一是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发生2小时以上道路严重交通堵塞和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是造成5辆以上严重超载客车、报废车驶出本辖区的;三是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
4种驾驶者春运不得驾车
依据《方案》,春运期间,将严格审核客车驾驶人春运资格。凡是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或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驾驶人,春运期间不得驾驶营运客车。
此外,还禁止接送师生的校车参加春运,防止校车在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