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谨防“山寨版”
哈尔滨消息:记者从省消费者协会获悉,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在黑龙江省开展以来,深受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欢迎。但工商部门在近期的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有部分经营者将未列入下乡品牌、型号范围内的产品宣传为“享受下乡补贴”进行销售;个别经营者甚至假冒“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对此,省消协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前要认真识别。
购买指定产品要核对“下乡”标识
据省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工作人员介绍,“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标牌是通过商务部门审核备案、由省家电下乡办公室根据各销售网点的“备案编号”统一制作和颁发的。为了便于农村消费者更好地识别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标识。经销商销售产品给农民时,都要在车辆尾部表面显著位置(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张贴“汽车下乡标识”、“摩托车下乡标识”。没有该标识的不属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无法享受政府补贴。对此,消费者应注意认真识别。
“下乡”机动车型号可网上查询
据介绍,购买“下乡汽车或摩托车”时,可到区(县)或乡镇财政所查阅“下乡汽车摩托车”品牌、型号、经销商目录,也可以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http://www.hljiib.gov.cn)或省商务厅网(http://www.hl-doftec.gov.cn)进行相关查询,以确认所要购买车子是否属于国家列入下乡汽车摩托车的品牌和型号,避免误购不在《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不享受补贴的产品。同时,消费者还要确切了解“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省外购“下乡”车不享省内追加补贴
按规定,如果消费者想购买增加补贴额的地产汽车,必须在黑龙江省地域内购买,否则不能享受增加补贴额。目前,下乡汽车摩托车均可以在省外销售点购买,但补贴手续需回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并且只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政策,不可享受黑龙江省追加的地方补贴。
另外,在本省销售网点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由销售网点直接垫付补贴资金,并且凡购买地产补贴类车型的,均可享受省财政承担的追加补贴额。
购买时应索要正规发票等购车凭证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还应注意核实、确认发票上开具的时间、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车辆类型、合格证号、发动机号、识别号、价款以及销售单位全称等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申报补贴和落户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一旦消费者发现经销商有虚假宣传行为或者误购了假冒“下乡汽车”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和申诉。
0 顶一下 | 对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谨防“山寨版”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