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农村车管业务模式获好评
当前,在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交通管理工作中,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交警大队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迅速行动,从2009年4月1日起,积极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注册登记便民服务工作,在全县十九个乡镇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28个,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办理车辆入户,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地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办牌入户率,成功探索出面向广大农村、农民的车管业务新模式,受到山区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政策宣传为先导,下乡办牌活动深入人心。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开展以后,罗山县交警大队本着提高农民购买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方便农民的工作目标,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98条、出动流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52车次,发放宣传资料5800余份。同时,在各乡镇服务站设立公开栏和摩托车下乡业务流程图,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了实施摩托车下乡有关方式、方法及相关办理程序、收费标准。
积极协调工商、财税部门,严把车辆审验关。对下乡办理登记的摩托车,罗山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严格审查手续,严格查验车辆,确保全县各摩托车销售网点销售的摩托车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防范伪劣产品侵害农民利益。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及时通报工商、质检部门依法查处;主动协助财政、税务等部门核查有关证件和证明、凭证的真伪,并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享受补贴车辆信息。
完善机动车属地管理台帐,实现综合治理目标。在摩托车下乡办理牌证过程中,该大队各勤务中队会同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进行了排查清理,逐车逐人建立台帐,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属于盗抢嫌疑车辆的,及时查证并移交刑侦部门;属于购买后未及时登记的,督促车主完善手续,尽快注册登记。力争使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大幅减少。另外,针对摩托车下乡后农村地区机动车保存量的变化情况,该大队还科学调整勤务安排,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以延伸服务窗口为抓手,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按照“销售延伸到哪里,服务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该县交警大队抽调专人负责办理下乡摩托车登记业务,协调税务、保险等部门开通摩托车下乡“绿色通道”。该大队车管所每周二、周三深入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上门拓号、照相、查验、收取相关资料、费用后,带回大队车管所统一办理机动车强制保险、车辆购置税和机动车牌证,待下一周下乡办理过程时,将已办理完毕的机动车相关牌证送还群众手中,形成长期性、周期性的服务模式,保证群众在摩托车销售网点即能领取完整的车辆登记手续,切实方便农民群众。截至目前,该县交警大队已下乡办理摩托车行车证1050台,三轮汽车96台,低速载货汽车38台,年检车辆575台,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深受群众好评,被誉为“山村里的交警队,家门口的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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