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加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
今年以来,广西工商系统充分发挥职能,通过建立健全监管网络、严把准入、严查案件、积极维权等五项措施,切实维护“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自治区工商系统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镇四级监管网络,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保驾护航。目前,广西14个市工商局、90多个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严把准入,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经营主体资格监管。积极为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提供引导服务,确保在广西中标的200多个家电下乡品牌、4000多种中标型号的产品上市销售。在广西各市、县基层工商所全面建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及其所属销售网点备案档案,逐户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非销售网点违反规定销售“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
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着“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旗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杜绝利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实施垄断、商业贿赂、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假冒注册商标、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广西查处家电、汽车摩托车无照经营49户,查处制售涉嫌侵权、假冒伪劣家电等案件43件,案值约42万元;查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虚假广告案件8件,案值7.25万元;其中,“汽车摩托车下乡”虚假广告1件。
严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案件的排查、查办力度,及时发现,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1-7月,仅广西南宁市就查处不合格“家电下乡”产品1127件,查处的案件主要是假冒家电、无“3C”认证标志和无产品合格证的劣质家电。
积极维权,努力维护农民群众消费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消费者委员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仅南宁市工商系统就在全市各乡镇、行政村以及大的企业、商场建立了2120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覆盖面达85%。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咨询、申诉和举报,畅通家电下乡维权通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7月,广西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