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Ⅲ实施方案调整,摩企赢得转机
6月11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宣布调整摩托车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该公告要求,全国范围内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自2010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同时停止制造、销售、注册登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相应类型的车辆;国Ⅲ标准型式核准要求的实施时间不变。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最初规定,2008年7月1日,摩托车开始实施国Ⅲ标准型式核准要求,1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7月1日,摩托车开始实施国Ⅲ与国Ⅱ车型的市场切换。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显示,目前整车主流企业虽然按照国Ⅲ标准要求进行匹配和实验,但由于技术难度较大,且应对时间比较仓促,效果还不是十分理想,而部分中小企业因为缺乏相应的技术和平台,仍处于观望状态。这种状况对于国Ⅲ标准的贯彻执行是非常不利的。鉴于此,摩托车相关行业组织曾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希望能够调整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方案,今年2月底,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在重庆组织召开了摩托车国Ⅲ标准实施方案讨论会,证求了各方面意见。如今,在距离原定切换日期不足1个月的时间环保部宣布相关标准推迟,对摩托车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转机。
将切换日期推迟1年,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为企业消化库存设置了较长的缓冲期,更重要的是给了企业更多的准备时间,有利于企业在技术和心理等各方面更从容地应对国Ⅲ标准。
在国Ⅲ标准实施方案调整为整车企业带来利好消息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调整对于检测机构和配套企业也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据有关方面反映,为应对国Ⅲ,检测机构进行了精心准备,在设备和技术等方面都有了相应的提高;与此同时,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也纷纷加大投入,而国Ⅲ车型的生产切换时间推迟1年,检测机构和配套企业可能会由于订单缺乏而遇到暂时性的困难。但无论如何,此次调整基本是符合行业整体意愿的,因此受到行业的普遍欢迎。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摩托车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准备时间,但与此同时,全行业对此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企业应意识到争取的这1年时间非常宝贵,如果不好好把握,1年之后还将面临同样的困难,而那时再提出推迟的要求已是不可能的。所以,整个行业都必须珍视这1年,将这1年作为应对国Ⅲ的关键年。我们也希望1年之后,中国摩托车行业能够从容进入国Ⅲ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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