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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部署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工作

2009-07-02 1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93  文字大小:【】【】【
简介: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支 ...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拉动我市农村消费,带动汽车产业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7月1日,北京市商务委召开北京市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工作会议。会议就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销售工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汽车摩托车经销商、指定商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代表就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发言。市商务委委员李薇薇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落脚点,也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准。在当前形势下,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还有利于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度过难关,可谓是一项经济得发展、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的“多赢”之举。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销售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汽车摩托车销售指定商的监督管理,督促所属区域内的指定店及时向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并督促指定店按时报送销售数据。承担汽车摩托车下乡任务的经销商和指定店要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及时到位。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点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凡监管中发现或接到群众的举报公布的销售网点存在违规行为或服务不到位问题,要对经销商和销售商提出警告,严重者取消其销售资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及时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农民车主的汽车报废提供优质的服务。
  北京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区县商务局以及汽车摩托车经销商、指定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人3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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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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