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启动“汽摩下乡”补贴
农民在摩托车专卖店选购摩托车
江门日报消息:昨天,家住蓬江区棠下镇的李小姐已经准备好购买摩托车的材料和银行存折,去镇财政部门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购车补贴。
4月初,李小姐在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的鼓动下,花了5000多元买了一辆豪爵摩托车,但由于“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买了摩托车后她一直担心拿不到补贴。5月下旬,江门市财政局公布了省财政厅等7部门共同下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让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李小姐兴奋地告诉记者,买了摩托车之后,我一直都关注着“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最新消息,从《江门日报》得知该实施方案即将实施,我第一时间向镇财政部门了解情况,昨天就去镇财政所申报补贴了。
15个工作日内可拿到购车补贴
5月下旬,江门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已将省财政厅等7部门共同下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及补助审核通知,转(签)发到江门三区四市的财政局等7个相关部门,由他们下发至镇级的财政所等7部门去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荷塘、棠下、礼乐等财政部门已开始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开始接受购买了汽车或摩托车的消费者申报购车补贴,而其他乡镇财政部门也将陆续开始执行该方案。由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并投入使用尚需一段时间,农民在申请购车补贴时,需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乡(镇)财政部门根据《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就产品型号是否符合下乡补贴条件、农民身份、购买数量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下乡产品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回收证明和储蓄账户等资料,到乡(镇)财政部门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对于选择新购的产品类型,包括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和摩托车,每张《申请表》对应一辆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或摩托车,不得多辆车共用一张《申请表》。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车辆符合申报补贴的规定,乡镇财政部门将当场告知当事人,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内。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也将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外地籍务工者须回老家申领补贴
本报《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在我市施行》的消息见报后,来自阳江的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咨询说,“我在江门购买了一辆豪爵摩托车,是国家认证目录内的车型,能不能申报购车补贴?”
对此,江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说,“根据实施方案,凡是具有广东省农业户籍的农民,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以及在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期限内,购买列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产品可享受财政补贴。我省农民购买了汽车或摩托车,应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也就是说,非江门本地户籍的广东省农民,在江门购买汽车或摩托车仍可获得补贴,但不能在江门申报补贴,必须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在江门购买了摩托车的王先生,应持相关资料到他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该相关负责人提醒说,目前大多数乡镇财政部门已开始接受购车者申报补贴,早在3月份已购买了汽车或摩托车的消费者应尽快申报,以免错过了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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