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
简介: 城区在“家电下乡”补贴工作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也陆续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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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在“家电下乡”补贴工作紧锣密鼓的进行中,“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也陆续的展开。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惠农强农工程。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
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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