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凸现五大政策效应
一是扩大了农村市场消费。截至5月17日,实际销售38万台,销售金额6.3亿元,拉动全市家电消费增长贡献率达31.2%。一季度,通过汽车下乡,向市内外农村市场销售微车14.5万辆,销售额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和64%;销往我市农村超过9600辆,销售金额2.6亿元,同比增长66%。农村由于家电、汽摩下乡政策的促进,共增加的消费额达9亿元,推动社零额城乡增幅差距由去年同期的3.5个百分点缩小到3.2个百分点。
二是拉动了生产增加了就业。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1-3月,我市微车产量15.9万辆,同比增长37.1%,在微车产销增长的带动下,汽车零部件完成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11%。我市第一个中标的重庆欧凯电器公司洗衣机生产量增长了39.2%,产品供不应求,新提供400多个返乡农民工岗位,增加了一倍。海尔集团、长虹集团、惠普集团等国内外大型家电生产企业在政策效应的牵引下,纷纷在我市扩建生产基地,增加下乡产品产量,扩大就业岗位1万余个。
三是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农民有了家电,不但提高了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止目前,我市有27万户农民购买了家电、汽摩下乡产品,享受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深受农民欢迎。特别是电脑下乡后,缩短了农民与外界的距离,从一定意义上讲,将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对农民是一场生产生活方式的革命。
四是逐步完善了农村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为做好销售和服务,家电、汽摩销售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广大农村转移,积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重庆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商社集团等一些大型家电销售企业过去因农村物流成本高而不愿意进入农村市场,由于政策的有效引导,现已在乡镇新建了320个家电销售服务网点。随着家电、汽摩下乡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家电、汽摩流通服务体系将会得到逐步完善,并培育一大批质量和服务信得过的品牌店。截止目前,我市共计备案确认的“家电下乡指定店”5400多个,所有区县均有网点分布,其中80%以上布局在乡镇,初步形成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网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购买不便和购买费用高的问题。
五是规范和净化了农村家电市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成为农民的首选,其中彩电、冰箱销量占了我市农村同类产品的80%以上。在农村终端市场的竞争中,家电下乡产品凭借可靠的质量、适合农村的功能设计、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及品牌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将质量差、能耗高、服务不到位的产品淘汰了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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