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会议决定拿出70亿鼓励汽车家电“旧换新”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国家出台的这一新举措既有利于下半年国内商用车市场复苏,又有利于加速淘汰大批高污染的黄标车,是今年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组合拳”的有力延续。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今年1月至4月,国产汽车产销372.48万辆和383.19万辆,同比增长6.40%和9.43%。但是,统计显示乘用车与商用车的表现有天壤之别:前4个月,国产乘用车产销269.29万辆和282.67万辆,同比增长9.75%和15.09%;但是,商用车产销103.19万辆和100.52万辆,同比下降1.46%和3.86%。记者认为,要想顺利实现全年汽车产销超过千万辆的目标,商用车市场的发力必不可少。
值得品味的是,就在不到一个月前,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布了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当时有关部门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将增加至10亿元。然而短短几十天过去,这一补贴资金额增至50亿元。记者认为,这充分显示了国家全面振兴汽车消费的决心。同时,也充分显示了国家在拉动内需“后手政策”上的强大实力和灵活手段。
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支持力度,是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能够鼓励老旧汽车车主适当提前报废更新车辆,促进我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减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今年以来,欧洲多国政府也通过给予“旧车换新车”补贴等各种措施,大力刺激国内汽车销售。补贴的形式多为以旧车抵扣一定数额的购新车款。今年3月,记者在德国慕尼黑宝马报废车回收中心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德国对报废行驶9年以上的旧车而购买新车的每个消费者提供2500欧元的补贴,导致各地消费者踊跃报废旧车换购新车,很多旧车报废点工作压力剧增,也难以避免地造成一些回收流程中的浪费。因此,记者认为,下一阶段,各部门应当重点针对老旧汽车报废流程加强监管。要严厉打击“报而不废”、开假证明等汽车报废市场的顽疾。各级环保部门还应加强对老旧汽车报废环节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有害物质回收情况的监管。
记者认为,到目前为止,国家出台的汽车业调整振兴政策已经覆盖1.6升(含)以下乘用车,轻型载货车和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下乡汽车,以及绝大部分商用车。2009年国内车市在这一系列政策的支撑下,产销突破千万辆值得期待。
执行方式
1、老旧汽车报废加大补贴力度 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2、京津等地实行家电换购试点 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3、提高回收处理能力 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会议要求各有关省市和部门加强领导,制订明确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回收处理能力。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方便广大消费者,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