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辆管理看我国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今天,我在上班的路上又看到在国道上一部电动车(名义上为电动自行车实际应为电动摩托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造成了交通堵塞,而且电动车已撞坏,货车也有一部分碰坏,骑电动车的那人已亡。类似这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怎样才能避免或降低发生的次数以及总体损失?
首先我们简单分析一下目前的城市总体管理现状:对于我国主要大中城市来说,基本上实行的是禁摩,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存在较大实际困难,无法缓解上班族以及个体经商户的工作生活需要,在我国开始将电动自行车(按自行车归类)划归为非机动车管理后,就开始大量的以“电动自行车”名义实际生产的却是“电动摩托车”,因为电动摩托车动力性以及速度远比电动自行车标准高,适应城市的实际需要。而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厂家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国家管控措施更与摩托车生产厂家不是一个水准,所以生产出的所谓的“电动摩托车”质量肯定得不到保证。而且这样大部分得不到保证的“电动车”每年却至少有近1000万辆以上市,威胁着人们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更难处理的是:按非机动车理应与人行同道,但实际动力与速度已构成安全威胁,无法开快;所以大部分走机动车道,加之“电动车”本身质量是没有按摩托车标准,是按低的自行车标准生产,所以安全性就缺乏保证,同时骑在机动车道,那肯定违规,轻者被撞还自己承担医疗费等,重则白白失去生命。
对以上问题,我认为我们城市管理者应该很清楚,但就是没有解决好!对于燃油摩托车一句话:禁摩!就限制了广大纳税人的生活权利(自由出行方便经济便捷)。但这么多的“电动车”实际是摩托车,那为什么又不认真规范管理?要不就不要上市,若允许电动摩托车进城,则就必须符合摩托车法规标准,骑车人有驾照,有交通法规意识,这样不仅体现出政府城市人性化管理的水平,同时解决了城市人的需要,又减少了交通事故,以及城市目前人与车(目前电动车超标,足以导致人的安全问题)同行的恐惧。
最后在国家鼓励新能源车辆尽快面市的政策下,希望国家主管部门尽快也出台新能源摩托车具体实施细则,允许电动摩托车进城;同时希望我们政府城市管理者,在遇到不好管的问题时,轻易说“不”!
0 顶一下 | 对从车辆管理看我国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