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摩托管制由“禁”改“限”
“5月1日,太原市将在中心区域实行禁摩。”3月份,太原市的禁摩令一出,引起较大反响。对于该规定,也有一些人持不同意见。
昨日,太原市召开“限摩”通报会上重点强调:“禁摩改为限摩。”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苏平表示,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感觉更加舒服,更加人性化。 “5月1日,太原市开始在一些道路、区域限制摩托车通行,在执行中阻力不会很大。”苏平表示。
“限摩” 基于安全考虑
除一字之差的变更凸显太原市政策出台的人性化外,太原市交警支队还公布了一系列数据,希望太原市民能了解“限摩”的原因。
苏平说,摩托车车速快,超速超车、抢道、越中心线行驶,这些违法行为都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统计显示,2006年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108起,造成20人死亡,123人受伤。2007年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311起,造成41人死亡,371人受伤。2008年,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289起,造成38人死亡,376人受伤。
另外,摩托车是城市的重要污染源,苏平介绍说,太原市环保局环评部门给出的数据表明,太原市内空气一氧化碳污染方面,摩托车就占了17.47%,同时,摩托车行驶时噪声高达75分贝左右,比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的标准70分贝高出不少。
另据介绍,摩托车还涉及到治安问题,虽然治安不是“限摩”的主要原因,但“双抢”案件的主要作案工具是摩托车。
反“禁摩”声音有局限
太原市禁摩令发出后,出现了反“禁摩”的声音。苏平说,其实,反禁摩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过,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禁摩”的观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禁摩剥夺了穷人的权利,是照顾富人,即开私家车的人的表现,是政府的亲富表现。第二种观点认为摩托车体积小,灵活方便,应为政府提倡的交通出行方式。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苏平解释,将开不开私家车作为穷人和富人的划分标准不合理。对摩托车的限行,并不等同于对交通权利的剥夺。“限摩”的初衷是出于对摩托车安全性能,摩托车对治安、交通管理、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诸多影响的考虑。“限摩”后,人们还可以有多种交通出行方式。另外,“限摩”绝不是鼓励开私家车,发展公共交通才是未来城市交通的主流。
第二种观点也有局限性,毕竟人们对安全越来越重视,摩托车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
“无论反对的理由有多少,实践已经证明禁摩的效果,深圳禁摩确实给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带来好的转变,正是基于这种改变,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了禁摩行列。”苏平说。
限摩执行阻力不大
2001年9月以来,太原市曾对太原市号牌摩托车实行限制发展政策,对外地号牌摩托车实施禁区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2年5月15日起,太原市府东街、府西街和解放路等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
“禁摩”的效果已经显现,摩托车在太原市的发展,已属下降趋势。苏平说,去年,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为32489辆,其中,普通车26278辆,轻便车6211辆。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有28258辆。全年新增摩托车仅88辆。
“为此,执行限制摩托车通行阻力不会很大。”苏处长说。
而且,太原市交警支队采取人性化管理还体现在具体执行中,苏平表示,4月20日至5月1日的10天里,执勤民警对摩托车不按规定区域线路行驶、走禁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严格纠违、批评教育后放行不做处罚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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