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女大学生
王某一直低着头
蒙古族女孩小娜(化名),在吉林大学朝阳校区读大三。
18日晚上,她外出去做家教,课后她横穿皓月大路准备坐车回校,突然一辆摩托车急速驶来,“砰”的一声,小娜倒在了血泊里……
肇事者弃车逃逸
事发18日20时35分许,现场位于吉林工商学院正阳校区(原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正门对面,即正阳街以东50米的皓月大路北侧公交站点处的路面上。
目击者看到,摩托车撞倒了小娜,肇事者也摔倒了。小娜头部出了很多血,不省人事。肇事的小伙子站了起来,他大约二十岁出头。“你赶紧报警啊,打120救救她啊!”目击者见小伙子站那儿直愣神儿,便催促他。可是小伙子只是看着女孩,并没采取任何措施。目击者只好打电话叫急救车并报警。
就在这几分钟的工夫,小伙子跑到马路对面逃走了。目击者呼喊他别跑,但他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急救车呼啸着将小娜送往解放军二八医院,遗憾的是,当日23时许,女孩不治身亡。学校方面通知了她远在内蒙古的父母,家人伤心欲绝……
肇事者很可能是学生
19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管事故的副支队长何长春带着交通肇事侦逃队人员,和绿园区大队事故科组成专案组,重新勘查事故现场。
民警查出该车车牌系串挂的,估计该车是无牌车,难以找出真正的主人,线索暂时中断。
根据目击者描述的肇事者衣着相貌,民警认为肇事者是学生的可能性很大,而现场正位于吉林工商学院正阳校区门口。
民警还调取了事发现场周边单位的监控录像,其中肇事者逃逸的情节与目击者所说相符,身形和衣着也相近,只是看不太清面部。
表哥带他来自首了
专案组请来长春市公安局的画像专家,根据目击者描述,画出嫌疑人面部画像。昨天上午,交警印制了几十份嫌疑人画像,准备去吉林工商学院正阳校区发布。交警刚要出发,两个小伙子来到了绿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其中一人正是肇事嫌疑人王某,21岁,吉林工商学院大三学生。身为律师的表哥带他来自首了。
王某对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其行为,警方认为他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予以刑拘。王某说肇事摩托车是借来的,但不肯说出车的来源,交警将对摩托车串挂牌号这一情况进一步调查。
交警要严加整顿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
绿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长刘长榆还提到一个现象:目前大中专院校里,骑摩托车的学生很多,几乎所有人都不戴头盔,大多数人还无证驾驶。这些学生以为自己只是在校园内及周边开车,不会被交警抓到,这种侥幸心理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据悉,长春市几乎每年都有在校园里骑摩托车撞伤同学的案例,这起事故使交警支队更加重视,近期要对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加整顿,以杜绝安全隐患。
交通肇事千万别逃逸
事故科长刘长榆称,根据道路交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死亡1人的,如果肇事人不逃逸,公安机关如认定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及无责任,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要当事人逃逸,致责任无法认定,当事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法庭量刑方面,当事人违反交通法而导致1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轻微可以获得缓刑甚至不需服刑;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将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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