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10年底现有的摩托车全部报废
简介: 昨天上午,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 ...
昨天上午,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透露,从2008年开始,海南省公安部门已经着手对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程序、软件开发等进行研究。力争在2009年6月前,实现在全省各市县公安交警支、大队任何一个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当事人无异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将纳入登记管理
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已超过20万辆。由于海南省迟迟没有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现象比较突出。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亟待解决。
姜斯宪指出,海口现有的摩托车将于2010年底全部到报废期。届时,将全面禁止摩托车在海口市区内行驶。《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列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下一步,将加大对海口市内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尽快出台《海南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海口市区主要道路可考虑禁止摩托车通行,对电动自行车纳入登记管理。海口市区摩托车泛滥,“摩的”横行的状况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禁摩的条件已经具备。省政府应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