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知:交管部门加强摩托车下乡服务工作
简介: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汽车摩托车下 ...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开设专门业务窗口等措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为方便农民快捷办理牌证,各地车辆管理所将开设专门业务窗口,安排专门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导办和“一站式”服务,确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一次办结。在县城、乡镇的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车辆销售单位代办牌证,使购车农民当场可以办结登记手续。民警将下乡组织专场考试、对群众申领驾驶证进行集中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可以由计算机随机抽题,以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为维护购车农民合法权益,对办理登记的下乡汽车摩托车,将严格车辆查验,防范伪劣产品侵害农民利益。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报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对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货车的,将严格审查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回收证明,并按规定出具报废车辆注销证明。各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主动协助财政、商务等部门核查有关证件、证明和凭证,并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享受补贴车辆信息。
据了解,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的落实将对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和农民交通出行方式产生一定影响。为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要求各地大力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使购买和办牌办证农民都能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参加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人手一册交通安全宣传画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