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狮警察扣车罚款并要求登报道歉!?
摩托车超载,遇交警拦查时,司机竟加大油门欲冲关,结果被石狮交警成功拦下。司机处理完违章后,拿到放车单,却领不回摩托车。原因是经办交警要求司机登报致歉,凭“致歉声明”才能领回车。
昨日,这名经办交警解释说,司机冲关,危及交警生命安全,本可对司机处以拘留,登报致歉已是从轻处罚。但律师则认为,交警此举属私自加设处罚,附加放车条件,没有法律依据。
事主:拿放车单提不到车
3月1日下午2时许,在石狮打工的安徽男子牛某,骑着一辆车牌号为“闽CRS××4”的二轮摩托车,载着2人从石狮八七路经过,遇石狮交警大队二中队陈姓民警拦查。
牛某见自己超载,担心被抓后受处罚,便加大油门欲冲过去,结果被交警成功拦下,摩托车被当场查扣。
在石狮交警大队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牛某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以及“二轮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3项,被处罚款370元。
9日,牛某根据处罚决定书要求,在银行缴纳罚款后,从石狮交警大队拿到了放车单。不过,当他拿着决定书、罚款收据及放车单来到停车场欲领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却不让他领车,称要牛某再去找经办交警,得到其同意后,停车场才能放车。
牛某告诉记者,第二天他找到经办交警后,交警要他在《石狮日报》刊登“致歉声明”,就冲关危及交警安全一事道歉,然后凭“致歉声明”才能放车。
交警:免于拘留已是从轻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牛某来到放车单所指的东亚酒店停车场。工作人员看完放车单后告诉记者,按正常手续,牛某确实已经可以提到车,但由于经办交警此前有特别交代,要征得他同意才能放车,他们也没办法。
随后,记者随同牛某找到经办陈警官证实,他确实要求牛某刊登“致歉声明”后才放车。他还告诉记者,牛某冲关,是对执法者的藐视和极不尊重,更对执法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其行为已经可以处治安拘留。考虑到人性化执法,且没有造成执法人员受伤,情节不算恶劣,才免于治安拘留,让其登报道歉,已是从轻处罚,这其实也是一种教育方式。
事主:当面认错领回摩托
不过,后来,陈警官也向记者表示,让牛某登报道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冲关的行为,牛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昨日下午,当事人牛某当面向陈警官进行道歉,双方达成谅解。随后,牛某顺利提走了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