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掌门齐聚合肥论剑 共谋行业发展新宏图 (1)
9月19日,对于中国摩托车商会来说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自2006年11月中国摩托车商会成立以来,商会的会长和8位副会长们首次在安徽合肥聚首,出席中国摩托车商会会长工作会议,共商行业大事,热议行业未来。商务部人事司、机电和科技产业司以及国家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领导也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六个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会长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每个议题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交流中大家有共识,也有异见,整个会议始终在一种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关于将摩托车纳入国家下乡产品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
参会领导一致认为,目前我国摩托车的主要市场在农村,对农民而言,摩托车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将摩托车纳入国家下乡产品财政补贴,享受下乡财政补贴,是贯彻新农村发展战略,支持“三农”的具体举措,对扩大内需,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商会秘书处将汇总会长们的意见,对商会曾组织专人撰写了的《关于将摩托车纳入国家下乡产品财政补贴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摩托车共性技术研发项目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印发的《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摩托车行业的具体情况,商会秘书处在调研企业和专业研究机构的基础上,召集了由力帆、隆鑫、嘉陵、钱江、金城、轻骑、天马等企业的研发负责人和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有关专家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形成了“应对国Ⅲ技术解决方案”及“摩托车可靠性研究”等研发项目议题。各位参会领导认为,摩托车行业在共性技术研发,特别是单个企业难以完成而行业又普遍需求的技术方面,非常需要政府财政支持,此项工作要考虑可操作性,做好共性技术和生产企业新车型应用的衔接工作。
适当调整摩托车产品出口资质条件的建议
商务部等五部委在整顿和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目前整个摩托车整车出口企业的数量仍然比较多,还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尤其是全地形车“散、乱、差”的局面必须尽快整治规范。与会的领导经过讨论达成了5点建议:建议适当提高整车生产企业出口资质条件中上一年摩托车整车出口额;建议对全地形的生产企业出口资质增加条件,不仅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全地形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暂行)》的审查,而且要符合年内即将出台的国家标准;建议生产出口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的企业必须具有摩托车整车的出口资质;建议具有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的数量根据生产企业上一年度整车出口额分档确定;建议把助力车也纳入生产和出口准入管理中。
关于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当前环保是世界各国的发展目标,针对明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摩托车排放要符合国Ⅲ标准,各企业都在进行积极的准备,以配合国家的环保大计。但是在应对国Ⅲ的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同一时间切换生产销售国Ⅲ和国Ⅱ产品不太合理,应该在停止生产国Ⅱ产品后给一个合理的消化库存的时间;二是明年7月1日前企业要申报的新产品型号很多、检测认证、公告工作量很大,时间根本来不及;三是执行国Ⅲ后成本和销售价格将大幅提高,压力将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各企业领导和参会的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倪红主任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商会也将把讨论的意见汇总后上报环保部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