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将开展专项行动 清理整治无牌无证等非法摩托车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治非法摩托车专项行动时间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止,分为宣传摸查、集中上牌、清理处置、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9月1日至9月20日为宣传摸查阶段。重点是发布市政府《关于整治无牌无证等非法摩托车的通告》,宣传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性、危害性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便民利民措施及组织开展的相关整治行动等。同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敦促持有合法手续但尚未办理入户的摩托车使用人主动到所在村(居)委申报登记,在通告期限内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对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要讲明政策和法律,动员群众主动上缴。9月15日至12月12日为集中上牌阶段。届时,公安车管部门集中90天的时间,通过实施优惠便民措施,力争使“三区一县”范围内一批无牌无证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清理处置阶段工作从9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为止,工作将贯穿于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始终。据了解,届时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和涉嫌盗抢摩托车,对非法拼装、销售的企业进行整顿、取缔,营造严管氛围。10月15日前,清理整治将以公路沿线为重点部位,以组拼装和涉嫌盗抢摩托车为重点整治对象,对查验确有合法手续可办理入户的,敦促车主主动办理入户手续,对达到报废期的,动员车主主动上缴。10月15日后,公安机关将全面加大对非法摩托车的清理打击力度,并依托村居、治保会等基层组织,强化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排查清理,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暂扣进行查验,依法严厉处罚并强制入户,达到报废期的强制报废,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一律收缴,并予以公开拆解销毁。
市委副书记邓大荣在会上指出,清理整治无牌无证等非法摩托车专项行动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治安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汕头的投资环境,构建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真务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要紧密协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清理整治工作的稳步推进。针对目前仍有部分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等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非法机动车,邓大荣特别强调,这个问题若得不到有力地解决,必然影响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党政必须带头,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