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摩托车营运说“不”
“对无证经营的客运车辆和摩托车载客行为进行整治,确保城市客运秩序良好。”这是我区“庆奥运、倡文明、整秩序、促畅通”暨深化“多城同创”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目前,我区摩托车拥有量逾4万辆,加上市场繁荣,道路四通八达,这就为摩托车营运“培育”了一定的市场。但是,摩托车载客极不安全,它给道路交通和人身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事故频发经常造成令人心痛的惨剧。记者从区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了解到,摩托车营运是不被允许的,该所从未批准过摩托车营运证的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其中包括“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如果是客运,必须通过综合性能检测,而摩托车既无扶手,也无前置,它只能作为自备车来使用,相当于个人的代步工具,并不能完全保护坐在后面旅客的安全。平时,摩托车也只需通过安全性能检测。所以,摩托车一旦发生事故,往往让人伤得很重。从车辆安全性能上说,摩托车是不能投入到营运当中的。
区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副所长李华说,“我们经常在市客运南站或摩托车集中的地段查处非法营运‘摩的’,一旦发现就会对其进行处罚。初犯会被警告,如果屡犯不改,将会受到3000元至5000元的公路运输管理处罚。但是许多‘摩的’车主并不自觉,这就更需要市民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为了保证市民安全,执法人员也只能从源头上进行查处。”
有些摩托车车主为了节约时间,在行驶中经常闯红灯,不戴安全帽。对此,交警表示,只要发现有摩托车违反相关规章,见一起查处一起。采访中,记者也看到,在城区各十字路口,当有摩托车车主未戴安全帽或超载时,总能听到交警吹起口哨,对其进行教育、处罚。据了解,我区现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我区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秩序和设施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实现道路交通秩序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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