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具有出口汽车、摩托车资质企业目录
简介: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拟公告新增
和调整的具有出口汽车、摩托车资质企 ...
关键字:摩托车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拟公告新增
和调整的具有出口汽车、摩托车资质企业目录
根据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和《关于补报、调整2008年具有出口资质的汽车和摩托车出口企业目录的通知》(商产出函[2008]247号),现将新增和调整的2007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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