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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审议通过《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

2008-04-22 14:00:38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83  文字大小:【】【】【
简介: 4月17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送审稿),里 ...
      4月17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送审稿),里面明确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将逐步淘汰燃油助力车。这也是南京市相关部门针对近年来日益突出的助力车问题,从地方立法方面给予的正式回应。

    据悉,目前南京市城区有牌证的燃油助力车有4万多辆,但据保守估计,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的无牌燃油助力车大约有10万辆。无牌助力车随意上路,不仅抢占了合法非机动车辆的道路资源,破坏了城市的交通文明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仅去年上半年,南京市就发生助力车事故78起,导致13人死亡,92人受伤。

    其实,近年来,针对日益突出的助力车问题,南京市不少人大代表都曾提出议案和建议,呼吁尽快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而南京市也分别于1999年和2002年两度针对助力车专门出台管理规定。其中,2002年的《南京市助力车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对燃油机助力车发展实行总量控制,不再增发汽油机助力车号牌等措施。二冲程汽油机助力车必须按规定限期淘汰,或者更新为符合规定的四冲程汽油机助力车或电动自行车。这一规定很快就将当时污染大、安全性差的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淘汰出了市场。

    根据4月17日召开的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送审稿)规定:无牌无证以及悬挂非南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禁止在南京市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二百元的罚款,这一做法其实已经将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向摩托车管理靠拢。该办法还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限期淘汰燃油助力车,而已核发牌证的燃油助力车报废和使用期限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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