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多项措施治理“摩的”
银川市政府曾多次发布通告,严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市区范围内载客营运,但这一现象至今屡禁不止。为此,银川市决定下大力气进行整治,营造一个既便利又安全的交通环境。
2003年,银川市政府发布通告,严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市区内从事经营性运输,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处罚。2004年,银川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又联合下发通告,明确规定:禁止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经营性载客运输;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持有银川市残联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在市区路口集中停放。
2005年8月1日,出于对整个城市综合、协调、健康发展的长远考虑,银川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对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进行整治及限制通行的通告》。银川市残联、交警支队、城管局、客运管理处等部门进一步核实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数量。经确定,给银川市区内142辆残疾人专用轮椅车贴挂了“银川残联”的代步车标志牌,残疾人驾驶员还要佩戴银川市残疾人专用车代步证,车辆进行了编号,区别于健全人,规定他们不得从事营运,违者将给予处罚。
2007年4月,银川市政府开展集中整治“摩的”载客营运专项工作,为的是保护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正常通行权利,限制摩托车通行区域和道路,坚决禁止“摩的”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客营运。5月11日,银川市政府再次发文,仅允许下肢体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下肢体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于代步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反规定在禁止的区域、路段内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100元的罚款。经了解,将专用车出租运营的大多数残疾人,是为了增加自身收入,贴补日常生活所需。但这种做法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
据残联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今年3月29日,银川市举办了首届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8家福利企业、29家社会企业入场,共提供301个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当天便有165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53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参加人数和签约数量均超出了预期。另外,政府将安排一些公益性的岗位,企业再提供一些就业岗位,只要残疾人能转变就业观念,就业问题将会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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