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条道路正式实施汽车摩托今日分道行驶
简介: 从今天起(4月1日)海口市十条道路正式实施汽车摩托车分道行驶管理措施,在海口市区驾驶摩托车的 ...
从今天起(4月1日)海口市十条道路正式实施汽车摩托车分道行驶管理措施,在海口市区驾驶摩托车的司机朋友要留意交通标志标线,别误闯了“禁区”。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道路交通更加畅通、有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将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对海口市人民大道等十条道路汽车与摩托车分道行驶。其中,海口海秀中、西路,人民大道,海甸五西路,龙昆南路,凤翔路,国兴东路,国兴西路的非机动车道(原)使用黄色虚线重新划分为摩托车道(左)和非机动车道(右),途经以上道路的摩托车必须在划分的摩托车道内行驶。而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非机动车道按照摩托车、非机动车混合道路的性质使用。
同时,海口市交巡警提醒市民,驾驶摩托车途经以上道路时,要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选择车道,不得超速或占道行驶。非机动车途经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混合道路时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实施汽车摩托车分道行驶的道路两侧开口将予以缩减,沿途单位的汽车应当按照“右侧通行”的相关规定,就近借用摩托车、非机动车道顺向进出机动车道,禁止逆向行驶。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道路交通更加畅通、有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将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对海口市人民大道等十条道路汽车与摩托车分道行驶。其中,海口海秀中、西路,人民大道,海甸五西路,龙昆南路,凤翔路,国兴东路,国兴西路的非机动车道(原)使用黄色虚线重新划分为摩托车道(左)和非机动车道(右),途经以上道路的摩托车必须在划分的摩托车道内行驶。而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非机动车道按照摩托车、非机动车混合道路的性质使用。
同时,海口市交巡警提醒市民,驾驶摩托车途经以上道路时,要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选择车道,不得超速或占道行驶。非机动车途经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混合道路时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实施汽车摩托车分道行驶的道路两侧开口将予以缩减,沿途单位的汽车应当按照“右侧通行”的相关规定,就近借用摩托车、非机动车道顺向进出机动车道,禁止逆向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