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了
日前,记者从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交通局、苏州市城管局联合召开的市区摩托车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苏州市区公安、交通、城管三部门将开展高密度、大力度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禁止摩托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昨天下午,这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平江区率先打响,记者跟随平江大队民警进行了跟踪采访。
众多市民 拍手称快
昨天下午2点15分,平江大队三个中队的执勤民警分别到人民路、汽车北站等地进行层层设卡,全力整治违法违章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尤其是三轮摩托车。对于民警的整治行动,众多市民纷纷拍手称快。“瞧瞧这些残疾车,绝大多数都是无牌无证的,而且开得又飞快,一旦发生意外,坐在残疾车上的乘客将得不到任何保障,只能够是自认倒霉。”市民李师傅对记者说,“这些残疾车,早就该进行整治了。”
小夫妻 吓得脸都白了
在整治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绝大多数“残疾车”车主,竟然都不是残疾人士,他们往往借着“残疾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而当民警要其出示残疾证和驾驶证时,他们往往什么都提供不了,只能够提供一张身份证。在昨天下午的整治过程中,很顺利,仅有一名“残疾车”车主为了逃避处罚,而疯狂逃逸,把车上的一对小夫妻吓得脸都发白了。所幸在西北街上,“残疾车”被民警及时拦了下来。
昨天傍晚,记者从平江大队了解到,在昨天下午的整治行动中,平江大队三个中队一共查获了近30辆违法上路、非法营运的“残疾车”。
中心城区已经扩大
今年3月18日,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贯彻市政府通告精神加强市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苏州市的中心城区是指312国道、阳澄路、双阳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而且“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10年的必须报废;二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8年的必须报废;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由公安机关发布报废公告,车主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上缴牌证,办理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就地强制报废。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上述区域内单位、个人的二、三轮摩托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通行。每日8时至17时,禁止在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段)、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但允许横穿上述道路。”
六类情形将受重罚
具有下列违法违章驾驶摩托车上路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并扣留摩托车。(一)具有被盗抢嫌疑。(二)无证驾驶、驾驶证失效或准驾车型不符的。(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行驶证、车辆未按期检验或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四)拼装车辆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五)在《通告》规定的禁行区域内违法通行的。(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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