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红塔模式”显奇效 (1)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仁寿县交警大队创建的农村摩托车管理“红塔模式”,使摩托车办牌办证率显著提高,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走出了一条适合农村地区摩托车管理的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最近受到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仁寿县农村人口和面积占90%以上,农村地区摩托车数量占90%左右,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入户、无牌无证上路、超速超载、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特别突出,由此引发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何管住、管好农村地区摩托车,如何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事故,如何建立摩托车管理长效机制,成为摆在仁寿公安交警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仁寿县交警大队在分析全县摩托车管理现状,总结交通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7年在该县大化镇红塔村首先试点设立了农村公安交通警务室,探索创建了农村摩托车管理的“红塔模式”,
所谓“红塔模式”,简言之就是采取“12345”方法,开展“一二三”活动,实现“三三二”目标。
“12345”方法,即是“搭建一个平台,组建两支队伍,创建三大体系,推出四项措施,建立五种机制”。搭建一个平台就是搭建农村摩托车管理平台,即以村委会为基地,在村委会设立公安交通警务室,与村委会合署办公,配备交通民警,配备办公设备,统一交通管理标识标志,建立基础工作台帐,建立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学习、交通安全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治安联络员责任、警民联络、驾驶员学习培训、交通治安联络、进农村工作、进农村学习等10项工作制度。组建两支队伍就是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协管队伍和信息员队伍。两支队伍分别由村委会委员和热心交通管理工作的村民组成,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村民自教自帮自管。创建三大体系就是创建安全责任、警示告诫、健全档案三大工作体系。在安全责任上,村委会主任为本村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村民组长为本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制定和实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警示告诫制度,对本村本组交通违法驾驶人、村民及时告诫,提示改正。在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对本村本组道路、人口、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等进行清理,登记统计,建立健全基本台帐。推出四项措施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对村民办证办牌,推出“三降低”、“一免费”、“一完善”、“一条龙服务”四大便民惠民措施。“三降低”即是交警牵头,协调税务部门降低税费滞纳金,协调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协调驾驶人培训学校降低培训费。“一免费”即是交警牵头,协调县人民医院等县级医院为驾驶证报考人免费体检。“一完善”即是交警牵头,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和摩托车销售商及时为车主完善购车办证手续等。“一条龙服务”即是交警牵头,协调工商、税务、保险、驾校、销售等集体办公、集中办证、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建立五种机制就是建立摩托车管理长效机制,即:一是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争取交通、农机、学校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警政、警民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警种协调,发挥派出所优势,建立派出所参与交通共管机制;三是发挥学校、广播电视、村组干部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四是排查统计危险道路及其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五是开展交警与农户结对,交警与车主结对活动,建立交警帮扶服务机制。
“一二三”活动,就是开展“一清二教三服务”活动。一清,就是开展全面清理活动。即对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以及摩托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健全台帐,掌握清楚、分析清楚基本情况,为有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教,就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平台,实行交警包村驻村、驻警务室,驻村交警定期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重点教育,对村民、学生进行面对面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村民、学生、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村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三服务,就是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即发扬交警特别能服务的精神,主动走进村民家里,了解村民疾苦,了解村民急需办理的事情,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活动,将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融入服务群众之中,深化服务、融洽关系、促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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