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月1日起交强险“降费” 赔额涨一倍
3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从2月1日起,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强险将获得“降费”,降费幅度从5%至39%不等。同时,商业三责险费率也开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如果保额相同,费率一般比上年下调2%至15%。
赔付限额提至12.2万元
记者在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了解到,本次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从原来的1050元降低到950元;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至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降低。
从2月1日交强险将执行新规,在费率降低的同时,赔付限额从原先的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根据保监会规定,新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其中,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另外,自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以来,无责赔付尤其是对财产损失也实行无责赔付就备受争议,现实中“别人撞了我,我没责任反而要赔400元钱”等现象很不合理。此次调整后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每次最高赔付额将由现行400元降为100元。
三责险费率全面下调
伴随着交强险费率的下降,商业三责险费率也开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记者在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的A、B、C三款商业车险,2月1日后均有不同程度下调,下调幅度从2%至15%不等。该公司A、B、C三款商业三责险:5万限额现行的为892元,降后为807元;10万现行1249元,降后为1166元;15万现行为1410元,降后为1329元;20万现行为1517元,降后为1445元。
已保车主退保不合算
面对新版商业三责险的降费,在不久前特别是1月下旬刚续保了车险的车主,可能会想到“是否要退保重新投保”。对此,中国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本次商业三责险的费率调整幅度对实际支付保费的影响并不大。
比如普通6座以下私家车,10万元至30万元保额的商业三责险保费下调仅七八十元,这样看来,退保重新投保并不能让车主占到多少便宜。如果退保重新保,有可能会损失更大。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本次调整的最大意义并不在降价,而在于无论你手里的保单是2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的,自2月1日起,机动车保险事故的责任赔偿限额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