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为电动车上牌时速不超20公里才能办证 (2)
商家:生意会更好做
“有关部门要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对商家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航海路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发现前来购车的顾客还真不少。一位经营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如果今后有了“名分”,许多早有打算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就会付诸行动了。
一位经营者告诉记者,郑州没有像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建立准入门槛,各种电动车涌入郑州,不少厂家、商家片面迎合消费者,竞相提高车速,以吸引市民购买。
据介绍,摩托化是郑州电动车大量出现的原因。2007年12月,郑州市全面实施“禁摩”后,大量“摩托化”的电动车“乘虚而入”。在市民购买时,销售者往往这样介绍:“这是电动车,车速高低一般情况下交警不会管,你想骑多快就骑多快。”
电摩不限速不能上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与电摩的主要区别在于时速是否大于20公里,时速大于该标准的,一般称为电动摩托车。
根据长安大学和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的抽样调查结果,截至2007年8月,郑州市电动车拥有量约50万辆,而符合标准(时速在20公里以内)的仅有10万辆。也就是说,郑州街头大部分电动车均为电动摩托车。
而凡是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都得加装限速装置或采取其他限速措施后,才能登记。
即便有了“合法身份”,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的话,也将面临50元的罚款。
不上牌照会罚款
没牌证上路罚50元
不光新买的车要登记,在条例施行前已购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也要求在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办登记手续。
车辆如果转手卖给了别人,或发生其他变更,当事人都要及时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没登记就上路行驶,将面临50元的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将被扣车。
对自行车,征求意见稿没有要求现有车辆补办登记手续,对不登记的情况也没有提出处罚措施。
但非机动车如拿着假牌证或者别人的牌证“滥竽充数”,不仅牌证要被没收,当事人还将面临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是否收费尚不确定
昨日记者在花园路上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有市民说,上牌儿便于统一管理。小偷偷车时也要掂量掂量,车主骑车也会更注意文明。像电动车超速的问题也可能会有改善。
也有多个市民第一反应就是问:“上牌儿是不是要交钱啊?”他们担心,为50万辆电动车登记“户口”,不容易操作,更怕不合理收费成为一些部门新的敛财手段。
有人说,现在民警连机动车都管不过来,哪还有精力查非机动车。尤其是现在电动车的速度设置大多超标,即使去登记也可能登记不上,车主多半不会因为这就把车闲置了。所以,很可能是刚开始办几辆,风声一过看没人查就不了了之。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说,电动车上牌儿还只是酝酿阶段,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审批。所以,具体到时候怎么登记、收不收费,现在都还不确定。
居民小区、机关办事大厅前都能停车
小区停车场可有偿开放
住宅小区、单位的停车场是只准内部人使用,还是可以全社会共享?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答复:“住宅小区、单位的停车场,可向社会开放,收合理的服务费。”
但按规定,有能力接纳社会车辆的停车场,应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没通过许可就擅自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可处以2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