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为减轻车主负担--摩托车养路费分期征收
简介: 12月1日,记者从蓬莱市交通部门获悉,因受燃油上涨等因素影响,考虑到摩托车车主负担加重,蓬莱市2 ...
12月1日,记者从蓬莱市交通部门获悉,因受燃油上涨等因素影响,考虑到摩托车车主负担加重,蓬莱市2008年摩托车养路费采取分期征收的办法。
首次征收期为8个月,缴费120元,征收时间自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第二次征收期为4个月,缴费60元,征收时间自2008年8月25日至9月5日。从今天起,摩托车业户可到当地交通管理所缴纳2008年度摩托车养路费。对拒缴、抗缴者依法追缴所欠的养路费,将收取滞纳金,并处以应征额3倍罚款。
首次征收期为8个月,缴费120元,征收时间自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第二次征收期为4个月,缴费60元,征收时间自2008年8月25日至9月5日。从今天起,摩托车业户可到当地交通管理所缴纳2008年度摩托车养路费。对拒缴、抗缴者依法追缴所欠的养路费,将收取滞纳金,并处以应征额3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