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11月15日起禁止摩托车通行
郑州市区内将禁止摩托车通行。昨日(11月4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对外发布信息,从11月15日起,郑州市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现状】
禁止上牌已10年
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公安局出台《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的通告》规定:1997年5月1日起,停止为市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002年8月,公安部等四部委局发布《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郑州市结合实际后细化规定,摩托车使用期限为10年。
截至目前,来自郑州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郑州市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数量为12万余辆,最后一批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至今也已经使用10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
昨日(11月4日),郑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对外发布信息,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内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
禁行区域包括:郑州市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
【表态】
违规上路将依法查处
“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各种机件老化,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减轻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经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郑州市区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
凡1997年5月1日(含)前注册登记的市区摩托车,自通告之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凡不按要求继续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1997年5月1日后经市政府批准的邮政、电信等公务部门使用的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后,自行报废,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即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为市区摩托车办理年检、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
【解读】
通过年检的也不准在市区跑
郑州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郑州市区现仍有1万多辆摩托车经过年检,仍可延长期限使用。这些车辆是否禁行呢?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郑州市区部分摩托车车况性能较好,还能安全行驶,对于已经顺利通过年检的摩托车,我们将不会予以强制报废,但不允许在禁行区域内通行。”这位负责人明确表态。
2002年9月,省公安厅出台《报废汽车、摩托车注销登记规定》:摩托车10年使用期限到期后,强制报废期最长不超过3年。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省公安厅的这一规定,对于使用期限已满10年的摩托车,可以再延期使用,但是否年检,公安机关具有自由裁量权,根据郑州市的具体情况,今后,一律不再年检。
郑州市区最后入户的摩托车是1997年5月1日,按照规定,该报废的摩托车到使用期限将自行报废,无论是否在禁行区域,均不允许上路行驶。
【反应】
有市民质疑禁摩是否合法
“我的摩托车所有手续都合法,为什么不让我在市区内行驶?”得知这个消息,在河南科技市场工作的杨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总不能绕着环道走,再转公交车啊!”杨先生说,他住在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每天上下班主要靠摩托车,“我的摩托车保养得很好,再骑两年也没有问题。”
“汽车、自行车都能跑,为什么摩托车不行?”他认为,市区大面积禁止摩托车通行不合法。
“郑州市公安机关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河南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的管理权在公安机关,“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管理交通的职责和权力,公安机关就有权力这样做。”
李华阳说,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一些道路交通矛盾就会凸现,公安机关可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比如,火车站地区以前堵得一塌糊涂,自从管制以后,这种现象再也没有出现,好处也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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