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将对无牌摩托车实行专段号牌管理
简介: 为进一步加大对来宾市摩托车交通安全的监管,鼓励车主依法用车,守法驾驶,有效地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从8月10日至11月20日,配合摩托车百日专项整治,对全市因多种 ...
为进一步加大对来宾市摩托车交通安全的监管,鼓励车主依法用车,守法驾驶,有效地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从8月10日至11月20日,配合摩托车百日专项整治,对全市因多种原因未能按时注册登记上牌的摩托车实行核发专段摩托车号牌管理。
据了解,此次核发专段摩托车(只限于2007年7月31日前购买的车辆)号牌的范围包括:摩托车产品已录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称“公告”)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比对,已排除盗抢、走私、非法拼装及其它违法犯罪嫌疑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摩托车所有者无法提供齐全的注册登记手续材料的。
申请专段摩托车号牌的手续材料要求有:对摩托车所有者的身份证明,除了使用身份证、户口簿外,还可以使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对车辆来历凭证,除了使用购车发票等证明外,持旧版发票的不要求更换新版发票。发票已经丢失的,还可以使用公安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车确属其合法财产的证明;对不能提供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打印《公告》中相应的产品公告存档,办理专段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不受“公告”期限的限制。为减轻群众的负担,在“百日整治”期间登记上牌的摩托车,将实行减半收检验费;对已经上牌且逾期检验的摩托车,车主主动申报办理检验业务的,将免收其逾期检验费,按正常检验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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